部分义务教育学校灯光照明采购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第1次变更】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ZJZCFSDZ-(2022)商字第014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部分义务教育学校灯光照明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2022年07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无”变更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1 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等);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 ;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 2.2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1〕52 号)的要求,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二)、原采购文件第42页“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行业:建筑业。”变更为“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声明函。行业:工业。”

更正日期: 2022年07月1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徐荣军
地址: 镇江市丹徒区勤政路
联系方式: 0511-889763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镇江市丹徒区御墅临枫北门2-1-301
联系方式: 159968050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青青
电 话: 15996805067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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