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随着公安和检察机关侦查观念和手段的不断发展,运用审讯、询问、庭审过程中的同步录音录像技术,固定视听证据或视听资料,已被广泛采用。这是固定言词证据的一个有效措施,标志着我国刑事侦查走向现代化、逐步迈进高精技术时代。
为规范系统的标准,公安部下发了《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技术要求(GAT 882-2014)》,通过了《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工作规定(公通字〔2014〕33号)》,对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构成及功能要求提出了参照标准。
二、功能区划分

整个办案区由人身检查室\信息采集室、侯问室、讯(询)问室、辨认室组成。审讯人员可在办案区内完成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并获取到犯罪嫌疑人或证人的证词及笔录。
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按照一室多用原则,将人身安全检查室、信息采集室合并一室使用。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设置讯(询)问室,用于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违法嫌疑人;辨认室可以单设,在确保安全和保密的前提下,也可以根据场所实际条件设置在其他功能室内。
三、方案介绍
办案基本流程为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讯问、询问→候问、辨认等,详细参见下面说明。
系统大致由人身安全检查室、信息采集室、审讯室、监控中心和指挥中心组成。整个系统主要设备包含审讯主机、音视频采集设备、温湿度显示设备、及审讯平台,图像、声音、温湿度信息分别由安装在讯(询)问室中的摄像头、拾音器和温湿度传感器采集并传送给审讯主机,审讯主机对接入图像实现多画面合成、叠加温湿度时间信息并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审讯人员只需要通过办案电脑登陆客户端即可完成电子笔录、案卷管理、重点打标等功能操作。
公安审讯平台具备规范化的业务流程,包括公安部统一标准的信息登记表(人身检查信息登记、涉案人员信息采集登记、进出办案区登入登出)、讯(询)问室分配、电子笔录、远程指挥、执法监督、卷宗归档等功能,并且在平台端通过对审讯的音视频、电子笔录、多次审讯、证据电子档及案件关联视频等信息进行统一归档,形成一案一打包,方便案件的统一管理、统一归档、便捷查询。
四、系统组网

信息采集室(人身检查室)

候问室、醒酒室

讯(询)问室

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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