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渡运安全治理 打造更高水平“平安渡运”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部署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强渡运安全治理,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打造更高水平“平安渡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渡运安全治理 打造更高水平“平安渡运”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各直属海事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的部署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加强渡运安全治理,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打造更高水平“平安渡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渡运安全工作责任感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为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深刻把握渡运基础条件薄弱、地域发展差异大、安全责任主体多元、易造成群死群伤等突出特点,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忧患意识。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渡船典型事故和国际涉客船舶事故教训,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多措并举推动渡运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渡运安全管理责任
  各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指导县(市、区)地方政府和有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严格落实《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要推动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将渡运安全作为地方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重点内容,督促县(市、区)政府建立健全县、乡、村、渡四级责任制,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制度“四落实”。要会同教育部门推动各地市加强学生渡安全管理,切实提升中小学生上下学安全保障能力。要强化渡口渡船公益属性,推动有条件的乡镇渡口实施公交化改革,建立企业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要充分利用建桥撤渡等政策,推动有关地方政府新建桥梁立项时同步研究开展撤渡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渡运安全资金投入
  各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推动地方政府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将渡口渡船纳入地方财政补助范围,重点用于提升渡口设施设备安全水平、渡船维护保养、保障薪资待遇、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等方面。要推动将渡船船员渡工列入公益性岗位,稳定职业队伍。要指导县(市、区)地方政府用好相关建设补助资金和农村水路客运燃油补贴资金,规范资金发放标准,积极推进渡口“渡改桥”、加快渡船更新改造;督促渡口运营人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或承运人责任保险。
  四、进一步提升渡运设施安全水平
  各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县(市、区)地方政府压实渡口运营人安全主体责任,加大老旧渡船更新淘汰力度,完善渡口靠泊安全设施、乘客集散通道、安检设施设备等,严禁达到报废年限的渡船参与渡运;按照《客渡轮专用信号标志管理规定》,统一渡船着色标识,规范专用信号标志,鼓励夜航渡船实施船名船体亮化,提高渡船航行会让辨别能力。要开展渡船标准船型研究,结合实际推广安全、环保和智能的渡船标准化船型。各级船舶检验机构要严格渡船检验,严禁对违规改装、改建渡船检验发证。
  五、进一步提升渡船船员履职能力
  各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严格渡船船员考试发证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推动渡口运营人等加强渡口工作人员、渡船船员渡工年度安全培训;严格渡船船员任职条件和日常考核管理,按要求组织开展船岸应急演习;防范心理不健康、身体不适应的人员上岗,推广实施上岗前检查制度。要鼓励渡口运营人加强与船员培训机构合作,建设船员、渡工实训基地,持续提升其安全意识、实操技能、风险防范及应急反应等能力。
  六、进一步加强渡船安全监管
  各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压实县(市、区)政府责任,按照“一渡一策”“一船一策”要求,完善渡船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提升渡船安全监管针对性、全面性。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前,组织开展渡船安全大检查,做到辖区渡船全覆盖,发现存在缺陷的,督促渡口运营人立即整改。加强与渡口所在地县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共享执法信息,加强联合执法,形成安全监管合力。严格撤渡后渡船的跟踪管理,推动渡口营运人依法办理船舶注销登记或实施拆解,严厉打击撤渡后渡船未经批准从事非法运输经营活动。
  七、进一步推进渡运安全技术创新
  各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推动渡船碰撞风险预警、精准气象预报、人员车辆统计等科技信息化技术和设备的应用。要推动具备条件的渡口运营人建设岸基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渡运重点区域、船舶航行动态及船员安全操作情况。要协调气象部门在渡口区域设置气象监测设施或采取定制气象服务等方式,实时掌握风力、能见度等气象信息,为渡船安全航行提供参考。要充分利用船舶交通管理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提升渡船智慧监管能力。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3年8月2日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转载请注明出处。若需了解详细的安防行业方案,或有其它建议反馈,欢迎联系我们

(0)
小安小安

相关推荐

  • 筑牢工业互联网安全屏障

    在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需求带动下,以泛在互联、全面感知、智能优化、安全稳固为特征的工业互联网不断发展壮大。随着与制造业加快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不断延伸,网络和数据安全已成为事关国家安全、经济社会发展、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大问题。

    2026年1月2日
  • 新疆立法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为进一步保障新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维护网络安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条例》已于今年6月15日起施行。

    2026年1月2日
  • 交通部就《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8月8日,交通部就《自动驾驶汽车运输安全服务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鼓励和规范自动驾驶汽车在运输服务领域应用,保障运输安全。

    2026年1月1日
  • “看不见”已成数字时代最大安全隐患

    “数字安全新一轮的转型升级已经迫在眉睫。”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强调,这不是单纯的技术问题,是涉及业务、管理、流程、团队等多方面的系统工程;数字安全需要国际合作,但基础是建立我国可控的数字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的完整体系。

    2025年12月31日
  • ISC2022第十届互联网安全大会在京举行

    今年,迎来十周年的ISC大会充分利用首都国际资源、科技资源,打造引领全球数字经济安全发展的国际合作交流新平台,向世界发出中国声音。大会以“护航数字文明,开创数字安全新时代”为主题,呼吁行业凝聚力量,为国家筑牢数字安全屏障,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2025年12月31日
  • 5G、安全和物联网2.0的融合将释放更大价值

    现在,随着5G的加入,设备之间的连接比其前身更快、更安全、更稳定,使物联网设备能够比以往更快地共享数据和通信。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