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

方案提出,引导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健全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明确统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知识产权管理的职责,加强市场化运营能力。在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试点探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有效机制与模式,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披露与管理制度,实行技术经理人市场化聘用制,建设一批运营机制灵活、专业人才集聚、服务能力突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

记者从中国政府网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方案强调,在主要指标上要建设100个示范性国家技术转移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10个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在重点行业领域布局建设一批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的众创空间,建成若干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培养1万名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全国技术合同交易额力争达到2万亿元。


在主要目标方面,方案指出,“十三五”期间,推动一批短中期见效、有力带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显著提高,市场化的技术交易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科技型创新创业蓬勃发展,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多元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投入渠道日益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制度环境更加优化,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全面建成。


重点任务方面,方案提出,发布转化先进适用的科技成果包,建立国家科技成果信息系统,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企业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构建多种形式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构建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健全区域性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进众创空间服务和支撑实体经济发展,开展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等。


方案提出,引导有条件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健全专业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明确统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知识产权管理的职责,加强市场化运营能力。在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试点探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有效机制与模式,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披露与管理制度,实行技术经理人市场化聘用制,建设一批运营机制灵活、专业人才集聚、服务能力突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技术转移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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