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发布

为加强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制定了《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现予以公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为加强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制定了《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现予以公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一、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设备和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具备资格的机构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认定的机构。


二、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认证或者检测委托人,选择具备资格的机构进行安全认证或者安全检测。


三、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选择安全检测方式的,经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由检测机构将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检测结果(含本公告发布之前已经本机构安全检测符合要求、且在有效期内的设备与产品)依照相关规定分别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选择安全认证方式的,经安全认证合格后,由认证机构将认证结果(含本公告发布之前已经本机构安全认证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设备与产品)依照相关规定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
























































 


设备或产品类别


范围


网络关键设备


1.路由器


整系统吞吐量(双向)≥12Tbps


整系统路由表容量≥55万条


2.交换机


整系统吞吐量(双向)≥30Tbps


整系统包转发率≥10Gpps


3. 服务器(机架式)


CPU数量≥8个


单CPU内核数≥14个


内存容量≥256GB


4. 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设备)


控制器指令执行时间≤0.08微秒


网络安全


专用产品


5. 数据备份一体机


备份容量≥20T


备份速度≥60MB/s


备份时间间隔≤1小时


6. 防火墙(硬件)


整机吞吐量≥80Gbps


最大并发连接数≥300万


每秒新建连接数≥25万


7. WEB应用防火墙(WAF)


整机应用吞吐量≥6Gbps


最大HTTP并发连接数≥200万


8. 入侵检测系统(IDS)


满检速率≥15Gbps


最大并发连接数≥500万


9.入侵防御系统(IPS)


满检速率≥20Gbps


最大并发连接数≥500万


10.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产品(网闸)


吞吐量≥1Gbps


系统延时≤5ms


11.反垃圾邮件产品


连接处理速率(连接/秒)>100


平均延迟时间<100ms


12.网络综合审计系统


抓包速度≥5Gbps


记录事件能力≥5万条/秒


13. 网络脆弱性扫描产品   


最大并行扫描IP数量≥60个


14. 安全数据库系统


TPC-E tpsE(每秒可交易数量)≥4500个


15. 网站恢复产品(硬件)


恢复时间≤2ms


站点的最长路径≥10级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1日

《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第一批)》发布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转载请注明出处。若需了解详细的安防行业方案,或有其它建议反馈,欢迎联系我们

(0)
小安小安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