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平安天津建设,提升天津市整体社会治安防技能力和水平,天津市政府要求在大力加强“技防网、建设的同时,在银行、金银珠宝店门前、加油站、机场、码头,车站、大型比赛运动场馆等重点单位、要害部位的公共区域,住宅小区的出入口,及各类重点工程、民心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中使用高清视频监控摄像机,并下发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各有关单位遵照执行。
为确保各类高清视频监控产品在系统建设中发挥应有作用特别是在信息深度应用过程中能用、好用,天津市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天津市视频监控摄像机技术规范》,并已于2013年5月20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凡在天津市各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中选用的视频监技摄像机。应符合《应用电视设备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GB14861-1993》、《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50348-2004)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95-2007)等国家标准对视频监控摄像机的相关要求,并同时达到《天津市视频监控摄像机技术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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