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2022-202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重要信息系统运维项目(第一批)(项目编号:ZTCC-2204074-GP11)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2022-202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重要信息系统运维项目(第一批) (项目编号:ZTCC-2204074-GP11)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2-202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重要信息系统运维项目(第一批)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329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CC-2204074-GP11
项目名称:2022-202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重要信息系统运维项目(第一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0.0万元
最高限价:32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8 58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42 42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100 100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4包 13 13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5包 13 13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6包 29 29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7包 35 35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8包 30 30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包至第八包: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1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2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3包: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第三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20%的扣除。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2、.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 第4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5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6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7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8包: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一包: (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2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2年中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供应商须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第二包、第七包、第八包: (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2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2年中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三包: (一)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2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2年中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第四包、第五包、第六包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2022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2022年中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和缴纳税收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三年的供应商可提供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7、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公安部第三研究所认证发放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25日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329室
方式:购买文件二种方式,任选其一 (1)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29号购买文件。(2)网络发售领取:(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77010154740026639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2)请联系项目联系人获取文件购买登记表,将填写完成的登记表的盖章扫描件、汇款单截图以邮件形式发送至zhongtao_tj@126.com。 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329室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0月29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32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供应商均可参加上述八个包的投标,兼投不兼中 第3包:本包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康路48号
联系方式:022-284681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路118号海景广场写字楼3-329室
联系方式:022-83658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骞
电 话:022-8365896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众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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