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4部分:公共供水》发布

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4部分:公共供水》经修订,由我局审查批准,现予以发布。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4部分:公共供水》经修订,由我局审查批准,现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及名称为:


DB31/329.4-2013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4部分:公共供水


本标准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月28日

上海市《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4部分:公共供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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