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警方守护校园安全

2018年底,湖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全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的工作举措,通报影响校园及学生安全的典型案例和防范提示。

  2018年底,湖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全力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的工作举措,通报影响校园及学生安全的典型案例和防范提示。


湖北警方守护校园安全

  湖北是教育大省,有高校129所,在校大学生153万余人;中小学8402所、幼儿园7825所,在校学生809.53万人,所以校园安全是警察蜀黍工作的重中之重。


  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在校园内外筛查涉校矛盾纠纷7896起,整治校园周边违规场所13256处、交通乱点2478处,查处”黑校车”非法营运1432起,打击涉校盗窃、诈骗、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等各类违法犯罪374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53人,有力净化了校园和周边环境。


  黄石市163所幼儿园全面整合视频监控、消防、门禁、报警等多项功能,实现平安校园可视化综合管理。


  黄冈市蕲春县公安局接报在校学生与同学发生纠纷后,及时跟踪调解,有效化解了一起重大案件苗头。


  武汉市公安局检查学校周边网吧、旅店、出租屋、歌厅1430余家。天门、仙桃、潜江、神农架、江汉油田等地公安机关对学校周边网吧、旅馆、KTV开展集中整治,约谈网吧业主134人,行政拘留32人,停业整顿57家。


  公安机关联合金融、银监、银行等系统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主题活动,今年,全省公安机关共接报”非法校园贷”案件161起,与2017年同期相比有大幅度下降(2017年接报399起),”非法校园贷”多发势头得到遏制。


  湖北公安机关主动与学校联系,建立校园执勤点或驻校警务室11037个,派驻5654名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及驻校民警。全省5万余人次公安民警参加”公安警务进校园”活动,开展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宣传教育,为师生上法制课,指导学校开展防火、防爆、防灾、防不法侵害等安全专题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全年累计开展安全教育11214场次、应急演练11455场次。


  针对校园内交通管理难题,各级公安机关指导学校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引进智能交通控制系统,组建校园交通巡逻队。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常住人口近10万人,平峰时段每日进出机动车辆2.4万台,道路狭窄,校内交通状况复杂。自2015年以来,该校稳步推进交通建设,对主干道进行改造,合理施划停车位,针对不同路况,安装了测速仪、红绿灯、隔离栏等交通设施,组建校园智慧交通系统,将校园门禁、交通状态提醒、交通诱导、交通法规宣传、通知公告等信息进行整合,改善了校内交通安全状况。

湖北警方守护校园安全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转载请注明出处。若需了解详细的安防行业方案,或有其它建议反馈,欢迎联系我们

(0)

相关推荐

  • 国庆期间团体参观天安门 可提前一天预约安检

    据介绍,十一期间天安门地区将增加安检设备和安检人员,据测算每名安检员每天在岗位安检1200余人次,平均10秒弯一次腰,开包检查600余个包裹,民警每天核录14000余人次,每月达40余万人次。今年8月份,查获可疑人员5000余人。

    2026年4月18日
  • 北京民警首次中秋夜持枪巡逻

    8日记者从多区县警方获悉,为了确保游客安全,今年中秋节期间,燕京八景之一的卢沟晓月、人流如织的西单王府井以及商业繁华的中关村地区,警方都在中秋期间部署武装巡逻车停靠在景区及重点繁华区,民警持枪巡逻警戒。

    2026年4月17日
  • 警员个人防护装备的实效性研究

    警员(个人)防护装备通常应是一种耐用品,即是可以多次、反复使用的产品。首先必需明确:对于不同的防护产品,“使用”的概念是不同的,通常是指在执行需要进行个人防护的警务活动时的穿用。

    2026年4月17日
  • 开学临近 天津学校组织安保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8月26日,和平区教育局联合公安和平分局邀请市公安局保安业监管、武警指挥学院反恐教研室、公安和平分局巡特警支队精英对和平区所有学校的安保人员共280余人进行了专业的安全培训。

    2026年4月17日 知识
  • 广州公交车有望配备安全员

    25日,广州市交委表示,近期,国内厦门、杭州等地发生的公交纵火案件迫切要求进一步增强公交车辆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此,广州市交委公开向社会各界征集对公交车辆安全防范的措施、意见和建议。

    2026年4月17日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湖南省两起较大烟花爆竹事故情况的通报

    严格规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行为。要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贯彻执行《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1号),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和生产经营行为。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特别是“三库”(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等基础安全设施不达标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禁在同一工房内从事多个危险工序作业或将高危险等级工序置于低危险等级工房进行。

    2026年4月15日